1.門架組合前,應檢查所有構件尺寸及拼裝編號,對各接頭腹板的組合面進行清理,處理局部變形,確保門架組合質量。
2.對分段的上下梁、端梁及主梁,應在地面組合平臺上盡量組合成整體,減少高空作業,并拉鋼絲線的方法測量其不直度,不應大于±2.0mm。
3.當用拉鋼絲線測量主梁上拱或水平時,要修正由于鋼絲線自重撓度的影響,鋼絲線直徑、拉緊力、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。
4.如采用螺栓或高強螺栓連接的,應遵守有關規定施工。
5.門架吊裝就位應用纜風繩和拉緊器固定并調整。使門腿任意方向不垂直度不超過5.0mm。門腿跨距不大于±5.0mm,對角線相對差不大于5.0mm,頂部高程相對差不大于3.0mm。
6.當支腿符合要求后,方可吊裝上平臺或主梁,并以軌道水平為依據,修割平臺與門腿連接處,使平臺或主梁水平。并檢查:
1)主梁中心與小車軌道偏差不大于3.0mm;
2)門架中心偏差不大于5.0mm;
3)上部結構對角線相對差不大于5.0mm。
7.上部結構或主梁與門腿采用焊接方式連接時,焊接時應注意高空、天氣、風向、風力并采取相應措施。
8.焊縫坡口氧化物應清掃干凈,間隙過大的地方允許堆焊長肉,嚴禁充塞鋼筋或其它材料。焊前坡口處100mm范圍內應加溫,四周應設擋風物,減緩焊縫冷卻速度,改善金相組織。
9.四個接頭處應同時施焊,焊接應采用多層多道施焊減少,應力和收縮變形,焊后對焊縫進行檢查,應符合有關規定,若無要求時,可參照接頭未焊透不應大于母材15%,****不超過3.0mm之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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